临沂的工伤保险待遇那可是挺全面的。
要是工伤认定通过,职工就能享受到像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之类的实际花出去的钱。
在停工留薪期这段时间,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可不会变,都是由用人单位每个月按时支付的。
等做了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了伤残等级后,一到四级伤残的,劳动关系得保留着,得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然后每个月还能领取伤残津贴啥的。
五到六级伤残的话,如果用人单位不好安排工作,那用人单位就得每个月给职工发伤残津贴。
七到十级伤残,要是劳动、聘用合同到期终止了,或者是职工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了,那就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就得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的待遇标准,是根据伤残等级等各种因素来确定的,并且还会跟着当地的政策和相关法规一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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