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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在中午休息时间受伤算不算工伤

通常来讲,工伤指的是在工作的时段以及工作的场所内,由于工作方面的缘由而遭受到事故伤害等状况。

像中午的休息时间,倘若教师是在学校里面,并且这种休息属于工作间隙中不可或缺的休息,同时受伤和工作有着一定的关联,比如是因为学校的设施问题而导致受伤等,那么就有很大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

然而,要是完全是教师自身去进行那些与工作毫无关系的私人事务,就像午休时自己进行剧烈运动而受伤,那便不属于工伤范畴了。

要判断是否为工伤,需要全面地考量多方面的因素,其中包含受伤的具体缘由以及所处的场所等。

而最终的认定权力是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那里,他们会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所提供的证据材料来作出精准的判断。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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