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员工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辞退时,必须遵循特定的法律程序。
企业首先得明确自身的岗位职责以及考核标准,这样才能准确地判定员工是否不能胜任工作。
接着,要是员工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依然不能胜任,那么企业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之后便可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辞退员工时还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其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
如果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计算;要是不满六个月,就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整个过程中,企业一定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像考核记录、培训记录等,以此来证明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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