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对加班时长是否合规。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每日一般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延长且保障健康的情况下每日不超3小时,每月累计不超36小时。若加班时长超出标准,劳动者需整理加班记录。
(二)确认加班费计算是否准确。工作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休息日加班未补休的支付200%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报酬。劳动者应依据工资基数计算应得加班费。
(三)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先与用人单位协商支付足额加班费,协商不成时,收集考勤表、加班通知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条款,具体如下:
1.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