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缴纳社保,工资单上有一个社保补助469元,说是补给员工的社保,在病假期间非因公死亡,员工家属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吗?
[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我为您分析如下:首先,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行为明显违法。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和第63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是法定义务。所谓的社保补助不能替代社保缴纳,这种操作本身就是违法的。关于赔偿问题,由于员工是非因工死亡,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7条,本应由社保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但因公司未参保,导致家属无法从社保获得这些待遇,公司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建议家属可以:
1. 收集工资单、劳动合同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2. 保存死亡证明等材料
3. 先与公司协商赔偿事宜
4. 如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赔偿金额可参照当地社保标准计算,一般包括:
- 丧葬补助金(通常为6个月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 抚恤金(供养亲属的具体情况而定)这个案件胜诉概率较大,建议尽快采取法律行动,注意1年的仲裁时效。需要进一步帮助可以随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