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想劝退我,我之意去上班,他们不让,然后拖延我两天,让我公休,可排班并没显示我公休,只口头上说绝不算旷工?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法定程序,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想要劝退你,应当与你协商一致,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解除。如果公司不让你上班,并且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可能构成违法解除。你提到的“公休”问题,如果公司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安排你公休,且没有在你的排班表上显示,仅凭口头通知不能视为合法有效的公休安排。如果公司以此为由认定你旷工,可能违反劳动法规定。建议你首先与公司进行沟通,要求公司提供书面的公休通知,并明确公休的具体安排。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排班表、通知记录等,以备后续可能的劳动争议。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