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德友律师 回复: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这意味着,如果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职工本人不负主要责任,则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具体来说,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1.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且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职工不负事故主要责任。2. 职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因交通事故受伤,且职工不负事故主要责任。3. 职工在外出工作期间,因交通事故受伤,且职工不负事故主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认定工伤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诊断证明等。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殷德友律师 回复: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仲裁委员会发出的开庭通知应当具有确定性和稳定性,如果仲裁委员会更改了开庭日期,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并收回或声明先前的通知无效。如果仲裁委员会未能及时通知您更改日期,导致您无法准备或参加开庭,这可能违反了程序公正原则。您不需要参加两个日期的开庭,您应该按照最新的开庭通知准备和参加开庭。如果仲裁委员会不接电话,您可以尝试书面形式(如电子邮件或邮寄信件)向仲裁委员会确认最新的开庭日期,并说明您已经准备好按照原定日期参加开庭,但收到了更改日期的通知。建议您保留所有通信记录和证明材料,以备在开庭时说明情况。如果仲裁委员会的做法给您造成了损失或不便,您可以在仲裁程序中提出异议或在仲裁结束后寻求法律救济。同时,您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帮助。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