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律师,在财务公司就职,离职后创办自己的财务公司,违不违反竞业禁止?如果违反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在财务公司就职,离职后创办自己的财务公司,违不违反竞业禁止?如果违反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离职后违反竞业禁止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24条,违反竞业限制的应向原单位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新用人单位明知存在竞业限制仍招用的负连带赔偿责任。竞业限制适用对象限于高管、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一般员工不适用。竞业限制最长不超过2年。如果原单位未按约定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员工可主张竞业限制协议失效。
2026-05-27 11:46:09 回复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