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违法发包、转包等违法情形致使工资被拖欠,农民工可直接向总包方索要工资。
(二)农民工应注重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工作量等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作量清单等,方便后续依法维权。
法律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1.特定情况下,农民工可向总包方要工资。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方把工程发包、分包给个人或无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由其负责清偿。
2.工程转包且拖欠工资,施工总承包方先清偿,再依法追偿。
3.违法发包、转包致工资拖欠,农民工可向总包方索薪。同时,要收集证明劳动关系、工作量等证据,依法维权。
结论:
农民工在建设工程存在违法发包、转包等情形导致工资被拖欠时,可向总包方索要工资,且要注意收集维权证据。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发包、分包给个人或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清偿。若工程建设项目转包致使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施工总承包单位需先行清偿,之后再依法追偿。所以,在上述违法情形下,农民工有权向总包方索要工资。为保障自身权益顺利实现,农民工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工作量等的相关证据。如果农民工遇到工资拖欠问题,对具体的维权方式和流程有疑问,或者不确定自身情况是否符合向总包方索要工资的条件,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农民工在特定情形下有权向总包方索要工资。当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违法发包、分包给个人或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工程建设项目转包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时,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需承担清偿责任。
2.为保障自身权益,农民工应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工作量等相关证据,这是依法维权的关键。
3.建议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发包、分包行为,避免出现违法情形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同时,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工程领域的监管力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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