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约定“按60%工资发放”给员工,这通常是不合理且违法的。除非符合极少数法定的特殊情况,否则此类约定因严重违法而属于无效条款。
2026-02-02 10:02:14 回复
这是不合理的,属于未足额支付工资,如果你工龄短,只想拿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你的工工龄长,更加想要的做一年补偿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可以以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2026-02-02 09:08: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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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07:00:00 回复专业解答只要是没有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好的工资发放就是不合理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而规定的劳动报酬是多少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给劳动者发放多少,如果用人单位以各种借口给劳动者只发放合同中的60%的基本工资,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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