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时用人单位收取押金的行为违法,若员工突然离职造成单位损失,单位应合法追赔而非扣押押金。
1.用人单位收取押金违法。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证件,也不得以担保等名义收取财物。若已收取,应及时退还员工。
2.员工突然离职造成损失处理方式。若员工突然离职给单位带来损失,单位可要求赔偿,但需证明损失存在及与离职的因果关系,可从业务停滞、项目中断等方面举证。
3.正确追赔途径。单位不能以员工突然离职为由,将应退还的押金作为赔偿不予退还,而应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赔偿。
建议用人单位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收取员工押金;遇到员工突然离职造成损失情况,通过协商或法律诉讼等合法方式解决。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收取押金的行为是违法的。法律明确规定,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也不能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若已收取,应及时退还。
(2)当员工突然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时,单位有权要求赔偿。但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损失的存在以及该损失与员工离职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例如业务停滞、项目中断等情况。
(3)单位不能直接将应退还的押金作为赔偿不予退还,而应通过合法途径来主张赔偿。
提醒:
员工要知晓用人单位收取押金违法,可依法维权。单位主张赔偿需合法举证,不能随意扣押押金,不同情况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用人单位不应收取员工押金,若已收取需及时退还。日常招聘时,严格遵守不扣押证件、不收取财物的规定。
(二)若员工突然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要积极收集证据证明损失存在以及与员工离职的因果关系,比如业务停滞、项目中断的相关资料等。
(三)单位不能直接将应退还的押金作为赔偿不予退还,而要通过合法途径,如协商、仲裁等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能扣押其证件,也不能收押金,收押金是违法的。若已收,要及时退还。
2.员工突然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要求赔偿。但要证明损失存在及与离职的因果关系,可从业务停滞等方面举证。
3.单位不能用应退还的押金抵赔偿,需通过合法途径主张。
结论:
用人单位收取员工押金的行为违法,已收取应退还;员工突然离职造成单位损失,单位可要求赔偿但不能用押金抵扣,应合法主张。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能扣押证件,也不能以任何名义收取财物,所以收取员工押金本身就是违法的,若已收取需及时退还。若员工突然离职给单位带来损失,单位可以要求赔偿,但要证明损失的存在以及与员工离职有因果关系,比如业务停滞、项目中断等情况。不过,单位不能直接将应退还的押金作为赔偿而不予退还,需通过合法途径去主张赔偿。如果在这方面遇到问题,不清楚如何处理,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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