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家公司拖欠我工资,因为没钱,所以介绍我去他分公司股东的公司上班,要我这边签了一个离职协议,好去下一家公司上班,这期间我一直追讨工资,直到我去劳动局投诉,才知道离职协议里面有一个不利于我的条款,4.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已无任何经济纠纷与劳动争议:也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他一直没给我工资,现在我已经仲裁了,案前调解给愿意付一半,我是否不接受,继续等仲裁结果会更好一点
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专注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婚姻家事、劳务争议及公司相关纠纷,累计处理诉讼案件逾千件。凭借深厚诉讼经验与非诉实务能力,全面保障当事人权益,稍后电话联系您并支持线下咨询。
2025-09-10 15:25:3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