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劳动者按法定程序提前通知公司离职,公司要求立马走合法;未按程序通知,劳动者可能担责,但公司不得随意克扣工资;遇公司强迫或不合理要求,可协商,协商不成可投诉或仲裁。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离职,履行了法定通知义务,用人单位有权安排其提前离职。若劳动者未按此程序通知就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不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也应遵循法定程序,不能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当公司存在强迫或不合理要求时,劳动者可先与公司友好协商,要求按原计划离职。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大家在离职过程中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试用期提前三日)正常月离职,公司要求立刻走合法,因劳动者已履行通知义务,公司有权安排提前离职。
2.劳动者未按程序通知,公司要求立马走,劳动者可能担责,但公司也得按程序解除合同,不能随意扣工资。
3.公司有强迫或不合理要求,劳动者可协商按原计划离职;协商不成,可投诉或仲裁维权。
劳动者正常月离职分不同情况处理。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公司要求立马走合法,因劳动者履行法定通知义务后,公司有权安排其提前离职。
若劳动者未按法定程序通知,公司要求立马走,劳动者可能担责,需承担一定赔偿责任,但公司也得遵循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关系,不能随意克扣工资。
面对公司强迫或不合理要求,劳动者可先与公司协商,要求按原计划离职。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具体建议如下:
1.劳动者离职务必按法定程序提前通知公司。
2.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要依法进行,不可随意克扣工资。
3.双方遇纠纷先协商,协商不成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法律分析:
(1)当劳动者正常月离职且按法定程序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公司要求立马走是合法的,因为劳动者履行通知义务后,公司有权安排提前离职。
(2)若劳动者未按法定程序通知,公司要求立马走,劳动者可能要承担一定赔偿责任。同时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也需遵循法定程序,不能随意克扣工资。
(3)若公司存在强迫或不合理要求,劳动者可先与公司协商按原计划离职。协商不成,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劳动者离职一定要按法定程序通知公司,避免承担不必要的赔偿责任。遇到纠纷可先协商,协商无果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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