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仲裁强制执行中追加股东需符合法定情形,如股东未实缴出资、抽逃出资或公司人格混同。
2.追加流程如下:
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明确申请事项、事实和理由。
准备相关证据,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出资证明、银行流水等,用以证明股东存在应被追加的情形。
法院会审查申请及证据,必要时组织听证。
3.结果处理:
若符合追加条件,法院裁定追加,股东在未出资、抽逃出资范围内或因人格混同对公司债务担责。
若不符合,申请会被驳回,可考虑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建议申请前仔细研究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确保申请的事实依据充分;被驳回申请后及时咨询律师,制定其他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
法律分析:
(1)在劳动仲裁强制执行里追加股东有严格法定情形,如股东未实缴出资、抽逃出资或公司人格混同。这些情况严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损害劳动者权益。
(2)申请追加时,要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明确申请事项、事实和理由,让法院清晰了解诉求。
(3)准备证据很关键,像公司章程、股东出资证明、银行流水等,可有效证明股东存在应被追加的情形。
(4)法院会对申请和证据审查,必要时组织听证。若符合条件,裁定追加,股东按规定承担责任;不符合则驳回申请。
提醒:
申请追加股东需有充分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一)申请追加时要准确判断法定情形,确认股东存在未实缴出资、抽逃出资或公司人格混同的情况。
(二)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清楚写明申请事项、事实和理由。
(三)准备充足证据,像公司章程、股东出资证明、银行流水等,用以证明股东符合被追加的条件。
(四)等待法院审查,法院必要时会组织听证。若符合追加条件,股东要承担相应责任;若不符合,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劳动仲裁强制执行追加股东,需法定情形。
若股东未实缴出资、抽逃出资或公司人格混同,可申请。先向执行法院书面申请,明确事项、事实和理由。
准备证据,像公司章程、出资证明、银行流水等,证明追加情形。
法院审查申请与证据,必要时听证。符合条件裁定追加,股东担责;不符合则驳回,可另寻法律途径。
结论:
劳动仲裁强制执行中追加股东需符合法定情形,按流程申请,符合条件则追加,不符合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解析:
在劳动仲裁强制执行里,并非随意就能追加股东。依据法律规定,当股东未实缴出资、抽逃出资或存在公司人格混同情况时,可申请追加。申请时,要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清晰写明申请事项、事实和理由。并且,需准备如公司章程、股东出资证明、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据,用以证明股东存在应被追加的情形。法院会对申请和证据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听证。若符合追加条件,法院裁定追加后,股东要在相应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担责;若不符合,申请会被驳回。若遇到此类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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