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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情鉴定什么时候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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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77500人看过
导读:交通事故中造成了人员受伤,那么就会涉及到对伤者做出伤残鉴定,确定实际造成的伤残等级,那么之后才能据此对伤者做出相应的赔偿。而做伤情鉴定也有一定的时间要求,那一般交通事故伤情鉴定什么时候做才好呢?律图小编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什么时候做

交通事故中造成了人员受伤,那么就会涉及到对伤者做出伤残鉴定,确定实际造成的伤残等级,那么之后才能据此对伤者做出相应的赔偿。而做伤情鉴定也有一定的时间要求,那一般交通事故伤情鉴定什么时候做才好呢?律图小编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伤情鉴定什么时候做

鉴定时机,是指伤者可以进行伤残鉴定的时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规定,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

一般根据损伤的部位和情况把握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具体参考:

1、对于损伤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如涉及中枢或周围神经系统损害、视听功能障碍、关节功能障碍、毁容、可能出现并发症影响鉴定结论的,在并发症和后遗症没有确定之前,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不宜过早,否则,伤残鉴定的等级低于实际的等级,对伤者不利。

2、对于损伤不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应在治疗终结即出院后马上进行,因为有些疾病随着时间推移,会导致伤残级别降低,甚至达不到伤残级别了。

3、对需要做第二次手术的伤者,应该在第一次手术完毕出院后立即进行伤残鉴定。因为,如果等到第二次手术结束才去做伤残鉴定,可能已经达不到伤残级别。如有的伤者一定要等取完钢板后再去做伤残鉴定,大部分都没有伤残级别。

二、鉴定以后还需治疗怎么办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需要再次治疗的费用或伤情尚未恢复需要二次治疗所支付的费用。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从定残之日起对上述六项费用都应当予以赔偿。

由此可知,鉴定后需要治疗的,应及时治疗,后续治疗费用扔应得到赔偿。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对交通事故伤情鉴定什么时候做这个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按照规定,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而要是对伤残鉴定结果不服的话,那么在规定时间内还可以申请进行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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