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划拨土地使用权名称变更能否保留划拨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名称变更能否保留划拨使用权?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9077人看过
导读:划拨土地使用权名称变更能保留划拨使用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名称变更能否保留划拨使用权?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名称变更能否保留划拨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名称变更能保留划拨使用权,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 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

(四)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七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

一直以来,我们国家对于划拨土地的使用权进行处理的时候,都是非常严格的,存在着相关的管理办法规定,因此很多普通老百姓想要知道,如果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名称发生了变更,那么能否继续的进行使用,实际上是可以的,但是需要向有关的部门办理一定的手续。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

  •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同时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般通过划拨和出让的方式来产生,其消灭一般是因为使用期限届满而未续期等原因。
    2024-02-23 1345次阅读
  • 2023.03.02 1692次阅读
  • 土地使用权类型是指的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根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和使用范围,进行的依法分类。土地使用权类型,主要是对国有建设土地进行分类,分为有偿和无偿两种,有偿的是出让,无偿的为划拨。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
    2024-02-20 1472次阅读
  • 2023.03.03 85709次阅读
  • 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用地;军事机关和军用设施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2024-02-21 841次阅读
  • 2023.03.13 4987次阅读
  •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2024-02-20 884次阅读
  • 2023.03.11 3629次阅读
  •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2024-02-25 1292次阅读
  • 2023.03.10 11521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土地承包最新文章

遇到土地承包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