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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醉驾检察院问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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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5640人看过
导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醉驾检察院会问关于醉酒驾驶行为的一些具体当时的情况,相关的工作人员会做一份笔录,醉驾构成《刑法》中的“危险驾驶罪”,此时检察院找你主要有两个事项:1、告知委托辩护人的权利。2、再作一份笔录,询问公安机关是否违法,落实前面的供述是否真实。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醉驾检察院问什么?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醉驾检察院问什么?

醉驾构成《刑法》中的“危险驾驶罪”,应当在一至六个月拘役内量刑,不适用逮捕,因此目前应处于取保候审状态。

此时检察院找你主要有两个事项:一是告知委托辩护人的权利;二是再作一份笔录,询问公安机关是否违法,落实前面的供述是否真实。

二、最新醉驾超标电动车规定是怎么样的?

1、电动车技术指标属于机动车,这时醉酒驾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电动车要是没达到机动车的标准,醉酒驾驶不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拓展资料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相关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叁十叁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醉酒驾驶这种行为一旦发现的话,那么就又需要到公安机关来进行笔录的制作,这个笔录的内容当中,第一个是需要描述一下当时醉驾的具体情况,第二个就是请问一下当时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有没有存在一些程序违法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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