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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高温补贴要在编才有吗

时间:2024-03-03 13:56:17 浏览:4620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不是的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在我国高温补贴要在编才有吗

我国的高温费早在很多年前就已经开始正式实施,之所以到现在为止,还有一部分的劳动者不太了解我国的高温费。其中就暴露了,实际上国家有关部门对于高温费的监督还是有待加强的。关于高温费,甚至有部分职工都一度认为在我国高温补贴要在编才有吗?从这一点上我们就可以看出相关人员对于高温费的误解有多深。

一、在我国高温补贴要在编才有吗?

不是的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运工等;后者一般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具体需要看工作场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厂的铁皮厂房,里面若温度超过33℃,也应发放高温补贴。

如果职工和用人单位对是否应发放高温补贴存争议,则可申请劳动仲裁,同时“谁主张谁举证”。

二、高温补贴标准:

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三、试用期没有高温补贴吗?

试用期内享有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津贴。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高温天气被安排工作的,无论是什么身份的职工,用人单位均应当发给高温补贴。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安监总安健〔2012〕89号

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国家制定的高温补贴不是针对在编人员的,即使是临时工,试用期内的员工,只要符合国家规定,都可以领取到高温补贴,所以是否可以领取到高温补贴和在编不在编没有关系。而是和自己本身从事的工作环境有着莫大关系的工作环境,达33℃以上的话就能领取到高温费了。综上所述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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