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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于库区土地使用税是怎样规定的

时间:2024-02-19 07:59:18 浏览:5537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为0。50~10。00元;中等城市为0。
国家对于库区土地使用税是怎样规定的

水利事业是我国重要的建设支柱,也是人民生活质量提高的不可缺少的砝码。譬如三峡大坝的修建,不仅造福了百姓,也助力我国经济的发展。对于水利事业的发展,国家肯定是大力支持与帮助。那么关于因发展水利事业而占用土地,国家对于库区土地使用税是怎样规定的。

库区土地使用税也属于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为0.50~10.00元;中等城市为0.40~8.00元;小城市为0.30~6.00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20~4.00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国务院于2006年12月30日重新修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并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一是将税额幅度提高两倍;

二是将征税对象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籍个人.开征土地使用税,有利于进一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完善地方税体系,巩固分税制财政体制;有利于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下面是关于北京的土地使用税计算方法问题: 北京市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北京市城区、近郊区行政区域内,远郊区的区、县政府所在地(县城)和建制镇、工矿区.城区、近郊区、县城、建制镇里的范围,均以北京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行政区划为依据. 根据北京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北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分为六级,自2007年1月1日起每平方米各级土地税标准为:一级土地30元;二级土地24元;三级土地18元;四级土地12元;五级土地3元;六级土地1.5元. 土地使用税计算方法: 年应纳税额=∑(各级次应税土地面积×该级次土地单位税额)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为每年4、10月的前15日内.

1、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算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为了支持水利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水利设施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明确如下:

一、对水利设施及其管护用地(如水库库区、大坝、堤防、灌渠、泵站等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其他用地,如生产、办公、生活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对兼有发电的水利设施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比照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国家大力发展水利事业,保证了人民的农作物经济收入,也为城镇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诸如南水北调这样的大型输水工程,水的可贵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对于水的利用,应造福百姓,发展经济。国家对于这样的利民工程,是以绝对支持的态度,来帮助它的实习,所以对于库区土地使用税,政府做到了言出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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