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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同居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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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9064人看过
导读: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哪些属于同居共同财产

同居是现代社会比较常见的现象,两个人带着自己的财产生活在一起,时间越久,共同财产也会越多,那么具体来说,哪些属于同居共同财产呢?若男女分手的话,就有可能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而在此之前就必须要先搞清楚哪些属于同居共同财产。下面就让律图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属于同居共同财产

1、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2、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二、分手时同居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确定了同居共同财产后,才可以确定同居财产如何分割,那么同居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是:

1、可以分割的财产,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

2、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3、对当年无收益的养殖业、种殖业,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经营管理考虑,合理分割或折价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4、对双方共同投资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或店铺等,由双方就该合伙投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或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5、共同债权各半分享,共同债务各半偿还。但共同债权、债务份额不均等的,按份额享有和承担。对共同债务应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以上就是对属于同居共同财产的介绍。男女同居在很多时候与婚姻的生活习惯、财产使用等很相似,但是离婚却与分手有很大差别,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分手进行同居财产分割的时候最好求助于专业律师,帮助你更好地得到自己的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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