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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4-02-27 02:45:02 浏览:40407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1、来居住地人员持有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且已满6个月的。2、以下三个条件至少符合一个:1、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2、在居住地有稳定住所。3、在居住地连续就读。
上海居住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上海居住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下列人员可以申领《上海居住证

(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以不改变其户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投资、创业的境内引进人才,以及引进人才的配偶和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二)在本市有稳定就业和稳定住所的非本市户籍从业人员;

(三)投靠具有本市户籍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的来沪人员;就读于本市大、中专院校,常住户口未迁入本市的人员,以及来本市接受非学历教育等需居住6个月以上的人员。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综上所述,无论是来上海高校学习的人才,还是从事稳定工作的就职人员等,都有资格申请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条件不多,每种类型的申请人应按上述所列情况分别准备材料进行申请,遗失后也可前往街道所在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请补办。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律图网站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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