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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临时工养老保险政策是怎么样的

时间:2024-03-03 03:26:30 浏览:3704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企业与临时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应有养老保险的内容。临时工退休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由企业和临时工本人缴纳。企业按临时工工资总额的17%缴纳,在企业缴纳所得税前提取,从营业外项下列支;临时工按本人标准工资的3%缴纳,由企业从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河北省临时工养老保险政策是怎么样的

我国法律规定临时工和其他劳动者一样,享有劳动者的待遇,如享有养老保险等。而且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各个地方制定了适合本地区的养老保险政策。那么,律图小编在下文就和大家聊聊河北省临时工养老保险政策是怎么样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河北省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养老保险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适应劳动制度改革的需要,保障临时工年老后获得物质帮助的权益,根据国务院《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全民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招用的城镇户口的临时工和农村户口在常年性、技术性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的临时工。

第三条

实行临时工养老保险办法,应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实际用工需要,分期分批进行。技术、管理骨干,可优先实行。

第四条

企业与临时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应有养老保险的内容。

第五条

临时工退休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由企业和临时工本人缴纳。企业按临时工工资总额的17%缴纳,在企业缴纳所得税前提取,从营业外项下列支;临时工按本人标准工资的3%缴纳,由企业从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

缴纳养老金可由银行采取委托收款的办法,转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工养老基金”专户。养老金应按期缴纳。逾期不缴者,每超过一天加收应缴纳金额1%的滞纳金。

养老金应如实缴纳。违反者,除如数追缴外,加罚应缴纳金额的1%。

滞纳金与罚款并入养老金。

第七条

存入银行的养老金,按城乡居民个人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养老金不征税。

第八条

各地、市、县从统筹的养老金中提取5%做为管理费(其中0.5%交省)。

提取的管理费不征税。

第九条

建立《临时工养老保险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制度。《手册》样式由省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制定。

《手册》包括临时工工资收入,单位和个人缴纳养老金金额、年限等内容。临时工工作期间,《手册》由所在单位填写、保存;辞退、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后,由临时工本人保管,再被招为临时工后,仍可继续使用。

临时工达到退休年龄时,将《手册》交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并据此办理退休手续,换发退休证,凭退休证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条

临时工按规定辞退、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在本省范围内异地又当临时工时,必须同时通过原工作单位和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养老金的转移手续,前后缴纳养老金的年限可合并计算。

临时工达到退休年龄时,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必须将临时工养老金及其利息转入其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

第十一条

临时工的退休年龄,男为年满六十周岁,女为年满五十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及其它有毒有害工种的,可以提前五年退休。

当然,其他地方的养老保险政策可能有所不一样,这需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都会享有养老保险。若还有什么问题,小编建议登录律图平台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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