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自建房离婚法院能判吗
在涉及离婚时,农村自行建造的住房可经双方共同商议后明确其产权所属;
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依法向法庭申请裁决,以确定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属。
需要指出的是,这类农村自建房通常处于尚未获得完整所有权或尚未取得所有权的状态。
因此,若双方无法就此问题达成共识,人民法院将不会直接判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会依据实际情况做出判断,决定由哪方当事人继续享有使用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农村自建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具有效力
虽然农村房屋可以买卖,但是,不是所有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
因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主体不同,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也大有不同。因此,在适用法律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时也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具体如下:
(一)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有效。
(二)对待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
法律、法规对农村居民转让房屋所有权并无禁止性规定,也无禁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农村居民出售房屋的规定。
因此,对这类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其符合合同法关于有效合同其他要件,应依法认定为有效合同。
(三)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
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因此对这类合同,应因违反国家政策而认定为合同无效。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农村自建房离婚法院能判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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