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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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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14 · 1551人看过
导读:1.准备房产所有权变更材料:离婚判决书、房产所有权证书、个人身份证明及变更申请书。2.房产所有权变更流程:准备材料后,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先至交易中心转移房产所有权,再向房管局提交免征契税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费,最后领取新房产证。
离婚后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一、离婚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1.准备所需的房产所有权变更材料(1)离婚判决书及其复印件;

(2)房产所有权证书(若拥有共同所有权者,请提供其共有人证书);

(3)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4)房产所有权变更申请书。

2.进行房产所有权变更的具体流程在准备好上述所有必要的房产所有权变更材料之后,我们将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手续办理。

(1)首先,需前往交易中心完成房产所有权的转移绘制工作;

(2)其次,向房管局提交免征契税的申请;

(3)再次,办理房产所有权的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4)最后,领取新的房产所有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离婚后房子赠与未成年子女能吗

离婚后夫妻协商一致可以将房子赠与未成年子女。

夫妻基于离婚事由将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给子女的行为,可以认定是一种目的赠与行为,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于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他内容均已履行的情况下,应视为夫妻一方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故其赠与依法不能随意撤销。

综上,离婚协议中约定将财产归孩子,并且已经离婚,该赠与属于道德义务性质且具有诺成性,任何一方想要回财产得不到法律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后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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