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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过了担保期限还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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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11 · 1589人看过
导读:关于逾期承担保证责任,若担保超出期限,保证人无需负责。对于连带责任保证,若未事先约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自债务到期履行日起六个月内可向保证人主张责任。若债权人未在此期间提出请求,保证人将免责。
担保人过了担保期限还有责任吗

一、担保人过了担保期限还有责任吗

关于逾期承担保证责任的问题,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即当所提供的担保超出了保证期限,那么作为保证人便无需再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对于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如果保证人和债权人并没有就保证期间作出任何事先约定,那么自债务到期履行之日起至六个月之内,债权人拥有向该保证人主张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

若在此期间债权人并未向保证人提出相关请求,那么保证人将自动获得免责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六百九十三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过了六个月能起诉他吗?

不能起诉他了。

在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保证人保证的期限为六个月,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超过六个月不承担责任。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担保人过了担保期限还有责任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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