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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银行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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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4.06 · 1834人看过
导读: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由银行认可并开具,承诺在约定时间内无条件支付特定金额给收款人。 承兑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盖章,表示愿意承担未来付款责任的行为,常见于远期汇票。 出票人委托付款人付款,持票人需在汇票到期前提示承兑,付款人一旦承兑即成为承兑人,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 若付款人拒绝承兑,仅对出票人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对收款人无影响。 收款人可向前一手当事人寻求权利保护。
什么是银行承兑汇票

一、什么是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作为商业汇票的一种形式,主要是由在银行开设账户,并经过银行认可后可凭证的出票人所开具,旨在约定时间内无条件将特定金额支付给出收付款人的一种票据。

而出票人签发的上述汇票,经过银行承兑,是银行对出票人信誉的认可及信用支持。

所谓“承兑”,实际上就是兑现承诺之意,是指付款人在汇票上盖章,表示未来在到期时愿承担付款责任的行为。

这种行为往往出现在远期汇票中。

出票人制出并交给收款人的汇票,收款人再向汇票所载明的付款人提出付款请求,此时付款人应有付款之责,原因在于出票人和付款人在票据生成之前可能存在资金往来,例如,出票人在付款人处拥有特定金额款项,或者对出票人具有负债。

因此,出票人会委托付款人为其付款。

为了让付款人做好付款准备,持票人需在汇票到期前提示承兑,付款人必须明确表达态度。

只要付款人一旦承兑,即成为承兑人,便负有无条件付款之责任;

反之,若付款人不愿承兑且未在汇票上签章,则不产生票据责任。

付款人拒绝承兑,不对收款人造成影响,仅对应出票人构成违约,进而需对出票人承担违约责任,至于票据责任则无从谈起。

对于因付款人拒绝承兑而无法要求其负责的收款人,可以向前一手当事人寻求权利保护。《票据法》第三十八条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第三十九条 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

第四十条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二、承兑汇票怎么兑现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具体兑现流程为:第一,持票人提示付款,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应当自汇票到期日起十日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应匡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的开户银行不予受理。第二为付款,付款是指票据付款人在持票人提示付款时按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定日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具体的到期日;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或绝拒承兑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持票人依照《票据法》规定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应当在见票当日足额付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十二条: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

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以前条第一款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

第四十三条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第四十四条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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