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暴力犯罪辩护 > 江苏刑法故意伤害罪条文是什么

江苏刑法故意伤害罪条文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2056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江苏刑法故意伤害罪条文是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江苏刑法故意伤害罪条文是什么

一、江苏刑法故意伤害罪条文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适用刑法条文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要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将受到伤害的伤情作伤情鉴定,经过鉴定为轻伤、或者重伤以上,才会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

二、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7)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9)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都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了,说明犯罪嫌疑人是很有可能会被判刑的,可是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要求是受害者已经是轻伤,因此,报案之后公安机关应该尽快组织伤情司法鉴定,故意伤害案件当中的司法鉴定不是等伤情稳定以后才要做的。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江苏刑法故意伤害罪条文是什么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网站地图

更多#暴力犯罪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暴力犯罪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暴力犯罪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