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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6000块钱构成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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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2152人看过
导读:平常的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需要了解一些法律知识。针对别人欠我6000块钱构成什么罪?的问题,我们在下面的文章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此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解答您的问题。
别人欠我6000块钱构成什么罪?

欠钱6000属于债权债务纠纷,是民事纠纷,一般不构成犯罪。

当事人可以与欠款人协商请求其支付价款、利息或通过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债权利益,诉讼时效为三年。

如果对方一直不还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判决解决问题。

如果是拖欠银行信用卡,不还款,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但如果是因为合同诈骗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原因产生的债务,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

正常的民间借贷是不涉及刑事责任的,只是民事还款责任,如果有钱却拒不偿还,法院判决生效后,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名下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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