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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承诺是否构成连带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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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2186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单方承诺是否构成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一般方式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单方承诺是否构成连带责任担保

一、单方承诺是否构成连带责任担保

1、保证人单方作出承诺的,会不会构成连带保证责任,要依据作出的承诺而定,如果承诺不明确的,按连带保证承担责任。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的一般方式有哪些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4、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保证人单方作出承诺的,会不会构成连带保证责任,要依据作出的承诺而定,如果承诺不明确的,按连带保证承担责任。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图网进行咨询,律图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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