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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警务人员判什么罪,侮辱罪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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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2344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侮辱警务人员判什么罪,侮辱罪如何处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侮辱警务人员判什么罪,侮辱罪如何处罚

一、侮辱警务人员判什么罪

需要看具体情况,主要有一下几种情况:

1、如果是在派出所辱骂警察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如果是在警察办公时辱骂警察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3、如果是在警察下班期间辱骂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4、情节严重的属于犯妨碍执行公务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辱骂的一些内容,是有可能以威胁方法阻碍执法。

二、侮辱罪如何处罚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刑法》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

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侮辱警务人员判什么罪”的相关解答,需要分情况处理,情节较轻一般是处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到律图网进行咨询,会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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