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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连带责任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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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1321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合伙人连带责任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的问题带来帮助。
合伙人连带责任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合伙人连带责任夫妻共同债务

通常情况下,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合伙共同举债的,如果不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否则需要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只有夫妻一方所负的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如果不能证明夫妻一方在所欠的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就不能看做是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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