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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需要子女全到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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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3930人看过
导读:立遗嘱不需要子女全到场,遗嘱要想是合法有效的,首先必须要具有行为能力,其次就是必须是遗嘱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而且所处分的财产也是属于个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子女是否在现场,不是判断遗嘱合法有效的条件。
立遗嘱需要子女全到场吗?

一、立遗嘱需要子女全到场吗?

立遗嘱不需要子女全到场,子女是否在场,不是判断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立遗嘱不需要子女在场,即使一个抄子女都不在场,只要遗嘱人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可。一份遗嘱合法有效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行为能力,即遗嘱人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作出遗嘱意思表示;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他人的威胁、逼迫等;

3、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是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具有独立的处分权;

4、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生效要件。

5、遗嘱中给继承人中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遗嘱的形式有口头遗嘱录音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五种。每种遗嘱形式都需要符合法律要件。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

二、自书遗嘱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2、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

3、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

4、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

订立遗嘱可以处分自己的遗产,但要想遗嘱发生法律效力的话,肯定是需要遗嘱人具有订立遗嘱行为能力。而且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当然了,法律中并没有规定必须子女全部到达现场见证遗嘱的订立,这并不是属于《民法典》当中所规定的遗嘱合法有效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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