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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需要儿女全部在场签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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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10364人看过
导读:立遗嘱并不需要子女全部在场签字,但是签订遗嘱应当要有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与遗嘱没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因此并不需要全部子女在场签字确认,甚至其子女可以不在场就订立遗嘱,因为可能会涉及到各种利害关系。
立遗嘱需要儿女全部在场签字吗?

一、立遗嘱需要儿女全部在场签字吗?

老人立遗嘱并不需要子女在场。

遗嘱,是按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对生产财产进行处理的承诺。立遗嘱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自己的财产全部或一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或其它的人继承。这种法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无须经他人同意,自遗嘱人死亡时,遗嘱即开始生效。

所以,立遗嘱并不需要子女在场,也并不需要征得子女的同意,只要满足遗嘱成立的条件,遗嘱就是有效的,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子女是否在场,不是判断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立遗嘱不需要子女在场,即使一个子女都不在场,只要遗嘱人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可。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当所立遗嘱需要见证人时,我国《继承法》对见证人作了限制: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综上所述,立遗嘱不需要所有子女都在场,可以一个子女都不在场。

立遗嘱并不需要子女在场,但是需要见证人在场签字,并且遗嘱的种类非常多,包括口头遗嘱自书遗嘱,语音遗嘱等等,语音遗嘱,口头遗嘱一般在情况特别紧急的情况下才使用,如果紧急情况消失之后,就要回复自书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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