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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强迫交易罪索赔适用巨额惩罚性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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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1379人看过
导读:强迫交易罪的索赔是不适用巨额惩罚性赔偿的。在一项买卖交易中,如果卖家采取了一定暴力的手段对买方进行了威胁,强迫对方和卖家进行交易,并且最终是有获利的构成了强迫交易罪的通常会被处罚金,私下还应该给买家进行民事赔偿。
对强迫交易罪索赔适用巨额惩罚性赔偿吗?

一、对强迫交易罪索赔适用巨额惩罚性赔偿吗?

强迫交易罪不适用惩罚性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中惩罚性赔偿金的适用一般应具备如下条件:

1、适用惩罚性赔偿金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经营者和消费者。消费者是请求权的权利主体,经营者是惩罚性赔偿金的义务主体,其它人不能成为惩罚性赔偿的主体。

2、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强迫交易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强迫交易行为属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并不鲜见,因此,为了不至于打击面过大,而规定了强行商品交易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应当包括以下几点: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

2、多次强迫交易的;

3、社会影响恶劣的;

4、给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较为严重后果的;

5、强迫交易严重扰乱市场的;

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强迫交易的。

行为人用轻微的威胁手段进行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接受或提供服务,行为很有节制、获利很有限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认为是犯罪。

所以强迫交易罪的索赔并不是用惩罚性的赔偿,而是在罪名坐实之后需要承担一定程度的刑事责任,而且承担的刑事责任里面通常是包含了对当事人罚金的处罚,当事人被处罚了罚金之后还有可能要给买家按照强迫交易的数额进行赔偿,不过这里的赔偿不是巨额的惩罚性赔偿,而是正常的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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