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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离婚房屋登记变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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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1892人看过
导读:是否需要进行变更需要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已经决定解除婚姻关系的,那么需要就共同的财产或者是共同的房产分割问题进行充分的协商。如果房屋需要进行变更的,需要双方共同处理去进行变更的手续。
双方离婚房屋登记变更吗?

一、双方离婚房屋登记变更吗?

是否需要进行变更需要双方协商去决定。夫妻离婚后购买房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哪一方出资就属于哪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还没有取得生效的离婚判决书,两位还是合法夫妻关系,规定是婚姻存续期间,买房,不管房产证是夫妻哪一方名字,只要双方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属于婚后取得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

二、办理房屋变更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三、需要进行财产分割的财产包括哪些?

离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在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6)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

(7)公司企业的出资额、股份以及个人独资公司;

(8)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9)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10)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11)一方对婚后取得财产主张属个人财产但是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的财产;

(12)其他婚后应归双方的财产。

双方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就共同的房产问题如何分割进行充分的协商,如果涉及到房产变更或者过户的问题,需要就过户的相关问题以及过户需要用到的材料等也进行充分的协商。如何进行办理或者谁去办理都是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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