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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可以办港澳通行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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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2949人看过
导读:监外执行不可以办港澳通行证。根据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没有经过取保候审执行机关的批准,是不能够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所以是不能够办理港澳通行证。
监外执行可以办港澳通行证吗?

一、监外执行可以办港澳通行证吗?

1、因刑事犯罪取保候审的,不能办理港澳通行证。

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取保候审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3、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出境。

4、综上,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尚不被允许,办理港澳通行证更是不可以的。

二、取保候审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1、取保候审的申请。

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3、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取保候审在我们国家是属于一种非常明确的刑事方面的适用的措施,如果存在着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情况之下,那么是可以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暂于监外执行的,但是在这个过程当中的话是不能够办理港澳通行证,也不能够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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