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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知道对方是不是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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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4926人看过
导读:需要按照我国刑事法律规定的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来判断了解对方是不是重婚,比如说如果与配偶登记结婚之后再跟他人登记结婚的话,那么就属于一种重婚的行为,还有就是与原来的配偶登记结婚,但是与其他的人员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也是属于重婚罪。
怎么知道对方是不是重婚?

一、怎么知道对方是不是重婚?

需要按照我国刑事法律规定的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来判断了解对方是不是重婚,生活中,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二)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三)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四)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五)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构成重婚须的要件是什么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

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亦不能构成重婚。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必须经由法定程序认定。对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在其婚姻未经法定程序宣告无效或撤销之前,仍属于有配偶的人,若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为事实上的重婚。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

同居不等于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称为姘居。

女方诉讼过程当中如果发现对方存在重婚这种情况的话,完全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但是这并不是在离婚诉讼过程当中提出来的,而是应当再次的起诉主要就是因为这样的一种行为,实际上是属于一种形式方面的自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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