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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构成要件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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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8167人看过
导读:行政处罚的构成要件主要就是——违法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行为人负有相关的法定义务、行为人具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只有满足了这些构成要件,才能够进行行政处罚,而且行政处罚的主体一般是行政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属于这个范畴的是不能够进行行政处罚的,所以在进行处罚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主体。
行政处罚的构成要件是啥?

1、违法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行为人具备行政主体资格是行政违法的前提。只有行政主体的行为才可能构成行政违法,非行政主体的行为不可能构成行政违法。

2、行为人负有相关的法定义务。行政主体依法享有行政管理的权力,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某一行政主体负有的法定义务,并不一定适用其它行政主体。因此要确定行政主体的行为是否构成行政违法,必须首先确定其是否负有相关的法定义务。

3、行为人具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如果行政主体负有法定义务,那么没有履行或者承担这项义务的时候,才能构成行政违法。也就是说,必须存在行政主体的行为,而且这种行为必须是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侵害了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主观过错是指行为人实施行为时所持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统称为“过错”。

应受处罚的构成要件,指某种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它是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加以确认的。

具体的构成要件是:

(1)必须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违法事实已经客观存在。

(2)违法行为属于违反行政法规范的性质,行政处罚只能针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

(3)实施违法行为的人是具有责任能力的行政管理相对人。

(4)依法应当受到处罚。只有法律明确规定应受到处罚的违法行为,才能适用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面对的主要就是行政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如果不是这个范畴的话,是不能够用行政处罚来处罚的,这个要件也是行政处罚最基本的要件,所以说在看要件的时候,第一点就要看其是否是行政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如果不是就直接不能够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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