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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三年的借条写了自动失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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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18922人看过
导读:超过三年的借条是不会自动的失效,只要约定了有还款的期限,如果没有进行偿还,那么这个时间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如果没有约定约定还款的期限那么就可以随时的进行追讨,但前提是诉讼的时效就只有三年。
超过三年的借条写了自动失效吗?

一、超过三年的借条写了自动失效吗?

借条超过三年不会自动失效,借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依法可以随时主张,从主张之日起计算三年诉讼时效;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债务人在还款期限截止之日,没有及时还款的,债权人就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

此时债权人在三年内不向法院起诉,则可能面临超过诉讼时效败诉的风险,这三年你未主张权利的,丧失诉讼胜诉权。假如时效过了,对方认可该笔债务且同意履行的,视为对原债权债务的重新认可,仍可起诉要回。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借条是由债务人来进行书写的,但对于债务人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没有还款,那么债权人就有权利向法院进行起诉,虽说借条是不会自动的失效,但对于诉讼的时间是有限制性的,所以,就一定要把握好时间,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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