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滥伐林木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滥伐林木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2056人看过
导读: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
滥伐林木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犯罪与砍伐森林是指一个位置,违反森林法和其他森林保护法律法规没有批准,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规定的法律和问题伐木许可证或者违反的规定记录证书而持有伐木许可证。本单位或者个人所有或者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采伐数量、树种和采伐方法严重的。这是破坏国家林业资源,严重危害国民经济发展和自然生态平衡的犯罪行为。例如,施工现场的林木乱砍乱伐,施工时未取得采伐许可证。

滥伐森林罪的立案标准是: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

(二)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一)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以外,属于本条第二款第(一)项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情形。

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权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滥伐林木的数量,应在伐区调查设计允许的误差额以上计算。

网站地图

更多#刑事处罚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处罚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处罚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