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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经济损失原因力是构成此罪的重要内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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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1762人看过
导读:玩忽职守经济损失原因力是构成此因罪名的重要内容;只有造成他人的利益损失一般执法人员才会按玩忽职守罪来进行处罚;对于处罚一般就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有其它规定的就可以按规定来进行处理。
玩忽职守经济损失原因力是构成此罪的重要内容吗?

一、玩忽职守经济损失原因力是构成此罪的重要内容吗?

经济损失就是属于此罪的重要内容;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因此,玩忽职守罪必须在客观上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有无重大损失,是构成本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由此可见,直接经济损失是构成玩忽职守罪客观方面的主要内容,又是认定玩忽职守罪的主要依据。依照玩忽职守罪的定义,可以将玩忽职守罪的直接经济损失理解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直接造成国家、集体经济利益的重大损失。

二、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

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玩忽职守的存在必定就会让他人的利益受到损失,而对于此罪名在进行判决的时候也会按经济损失的大小来进行处理,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必须要有主要的内容,还有核心的条件所在,才能更好的保障此案件进行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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