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诉讼 > 行政强制执行中和解行吗?

行政强制执行中和解行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4556人看过
导读:行政强制执行中和解也是可以的,行政机关在不损害他人利益下,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如果对方提出履行处罚书,双方可以达成和解协议书,这样执行就终止。作为被处罚人,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尽快的缴纳罚款,确保行政处罚落实到位。
行政强制执行中和解行吗?

一、行政强制执行中和解行吗?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行政强制是推进行政监管的重要手段,行政强制执行是实施行政强制的根本保障,我国现行的行政强制制度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主,行政机关自己直接执行为辅的制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直接强制执行只有加处罚,有条件地将查封、扣押财物拍卖抵缴罚款,个别规章规定对拒绝、拒绝行政监督行为实施处罚等少量的措施。

二、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1、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

(1)告诫 ;

(2)陈述和申辩 ;

(3)制作执行决定书 ;

(4)送达 ;

(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

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的申请,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对不受理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行政机关,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行政决定不具备法定执行效力、行政决定没有法定依据、明显事实不清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以及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的,裁定不予执行。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执行条件的,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在三日内发布公告并送达当事人,限定当事人履行的期限。

三、对行政强制执行有异议怎么办?

1、行政强制执行中由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部分,由于执行主体是司法机关,所以此种执行行为不适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可以适用申诉或赔偿程序以作救济。

2、对于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行为,它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规定,相对人如果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以提起行政诉讼作为救济途径的。

综上所述,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后,如果无法将处罚落实,可能会启动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处罚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要主动履行的,双方可以达成和解的协议。当然,和解后,被处罚人还是没有履行义务,行政机关可以继续执行。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行政诉讼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行政诉讼最新文章

遇到行政诉讼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