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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当事人在生孩子用带结婚证吗

时间:2024-03-02 17:55:41 浏览:1875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在我国相关的婚姻当事人再生孩子时,不需要带结婚证,只需要凭借父母的身份证申请相关的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即可。相关的父母再生产这类子女时,按照规定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后,才能办理相关的户口等身份信息。
婚姻当事人在生孩子用带结婚证吗

一、婚姻当事人在生孩子用带结婚证

生小孩没有规定要结婚证,需要孩子父母出具身份证,到医院办理生孩子手续,生育完毕子女,凭孩子父母身份证,在医院产科申请办理孩子出生医学证明,

然后凭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和孩子亲子鉴定报告,非婚生育情况说明,到孩子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派出所,申请给孩子上户口。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此外,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二、非婚生子到哪里缴纳罚款?

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确定,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所不同。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应该一次性缴纳,如果确有实际困难,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

这类新出生的子女想要办理户口时,就需要携带父母双方的结婚证了。递交到相关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证明,到当地的派出所办理这类新生儿的户口。如双方没有结婚的,需要补办结婚证,才能够办理子女的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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