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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退侦是好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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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52102人看过
导读:检察院退侦一般是好事,一般只有在犯罪事实不能认定的情况下才会退侦。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自行侦查,也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检察院退侦是好是坏事?

一、检察院退侦是好是坏事?

检察院退侦一般是好事,一般只有在犯罪事实不能认定的情况下才会退侦。检察院退侦就是案卷退回公安补充侦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司法解释

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自行侦查,也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认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三种,即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关于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退休是检察院行使审查起诉权利的司法行为,如果发现犯罪证据不足,或者犯罪事实不能认定的情况下,可以将诉讼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在对案件进行补充侦查完毕后可以重新对相关诉讼案件进行审查起诉,一般来说,退侦意味着可以有更多的时间进行调查取证,给当事人争取足够的减刑或者辩护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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