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金融诈骗罪 > 贷款诈骗罪 > 贷款诈骗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在现代社会中、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愈益增大,贷款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日益突出。银行等金融机构不仅通过发放贷款参与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并支持企业购置固定资产和进行技术改造,促进生产发展,同时还通过发放贷款促进商品流通,促进科技文化卫生事业等发僳。与此同时,随着我国贷款金融业务的日益发展,诈骗贷款违法犯罪活动也随之产生并愈益严重。诈骗贷款行为不仅侵犯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财产所有权、而且必然影响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的正常进行,破坏我国金融秩序的稳定。因此、诈骗贷款行为同时侵犯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所有权以及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具有比一般诈骗行为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首先,本罪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所谓虚构事实,是指编造客观上不存在的事实,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信任;所谓隐瞒真相,是指有意掩盖客观存在的某些事实,使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产生错觉。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行为人诈骗贷款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这种情形近年来屡有发生,仅在上海一地,一年就发生假引资的诈骗几十起,案犯一般是伪造国外某财团的巨额资金或者“在美国的爱国华人”的巨额私人存款要以优惠条件存人某银行,以骗取银行的贷款和手续费。此外,还有许多犯罪分子编造效益好的投资项目,以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为支持生产,鼓励出口,使有限的资金增值,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有时也要根据经济合同发放贷款,有些犯罪分子伪造或使用虚假的出口合同或者其他短期内产比很好效益的经济合同,诈骗跟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如犯罪分子张某伪造某公司的出口供货合同,并以虚假的合同向上海某银行申请了几百万元的贷款后携款潜逃。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所谓证明文件是指担保函、存款证明等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所需要的文件。如某公司通过银行内部的工作人员开出了一张虚假的存款证明,并以此向另一银行贷款几百万元。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里的产权证明,是指能够证明行为人对房屋等不动产或者汽车、货币、可随时兑付的票据等动产具有所有权的一切文件。如罪犯张某以伪造的某房屋开发公司房产证明为抵押,骗取某银行贷款一百余万元。

5、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出的“其他方法”是指伪造单位公章、印鉴骗贷的;以假货币为抵押骗贷的;先借贷后采用欺诈手段拒不还贷的等情况。本项规定的精神是不论行为人以何种方法诈骗贷款都要依本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1)贷款后携带贷款潜逃的;

(2)未将贷款按用途使用而是挥霍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3)使用贷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4)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用于高风险的经济活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5)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改变贷款用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6)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等等情形。

其次,诈骗贷款必须达到“数额较大”。至于何谓“数额较大”有待于有权机关作出解释。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所谓串通,在本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在实施诈骗前或在诈骗的过程中,相互暗中勾结,共同商量或进行策划,与诈骗犯罪分子予以配合,充当内应而为之提供帮助的行为。对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其他犯罪分子相互勾结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钱财的行为,应当注意分清两种人员在共同犯罪中采用行为的性质,如果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为主,而采用的行为主要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社会上的其他人员仅是提供帮助的,这时就应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所犯的罪行来定性处理,如是贪污,就应依贪污罪处罚,社会上的其他人员则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如是侵占就应以职务侵占罪治罪,其他人员则以职务侵占罪的共犯处之。如采用的行为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为主,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仅是为之提供帮助的,这时就以本罪定性处罚。而不能不分情况,都以本罪或他罪论处。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至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动机是为了挥霍享受,还是为了转移隐匿,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反之,如果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虽然其在申请贷款时使用了欺骗手段,也不能按犯罪处理,可由银行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者加收贷款利息等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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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2:00:34

在网上诈骗14万元应判几年

朱晓锋律师

朱晓锋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我是刑辩律师,你可以联系我,大概是3-4年

2024-04-17 14:46:59

我3月22号被骗的

王弦律师

王弦律师 最近回复:

您好,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4-04-17 10:52:32

你好,请问如果医生不把病人的实时身体状况给病人说,怕他接受不了,不接受治疗,或者不配合治疗,或者是寻短见而欺骗患者会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柳位禄律师

柳位禄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是允许在特殊情况下是可以不直接跟患者沟通的,但是需要把病情告诉患者的家属。

2024-04-17 09:24:30

诈骗百万以上的,数额定罪多少年呢

杨雷兵律师

杨雷兵律师 最近回复:

诈骗数额达到百万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具体的判决年限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并结合相关司法解释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以下是对诈骗罪量刑的一般性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关于“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标准,通常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例如,《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第一条对诈骗罪的数额标准进行了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据此,诈骗数额达到一百万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对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诈骗罪,法定刑区间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判决多少年,法院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 **犯罪数额**:诈骗金额越高,通常刑罚越重。2. **犯罪情节**:如是否存在多次诈骗、是否针对弱势群体、是否有预谋策划、是否利用职务便利等。3. **认罪态度**:如实供述罪行、主动退赃、真诚悔罪等可以酌情从轻处罚。4. **社会危害性**:犯罪行为对社会经济秩序、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的影响。5. **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6. **前科情况**:初犯、偶犯相较于累犯可能得到较轻处罚。综上所述,诈骗数额达到百万以上的,理论上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但具体判决结果还需结合上述各项影响因素由法官依法裁量。在实际案件中,法院会综合评估所有情况后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2024-04-16 06:43:19

骗合作医疗怎么判

吉林君回律师事务所律师

吉林君回律师事务所律师 最近回复:

具体要看诈骗的金额是多少。

2024-04-16 03:35:54

恩~就是嫖娼未遂,然後被骗了

李祖华律师

李祖华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具体是怎么被骗的

2024-04-16 03:34:48

我是想贷款说过流水,走我卡上过了2万,我去取了钱给诈骗人

四川国朗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川国朗律师事务所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请问是什么情况呢,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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