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会有入户的迁移情况,同样的
离婚一般也会产生
户口迁移的问题,这样是为了避免离婚后因户口仍在一处所引起的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那应该如何办理户口迁移呢?
户口迁移的一般流程如下: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可以由户主也可以由本人去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取得迁移证件,同时将原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注销。
2.办理迁入手续。需要本人回到原籍所在地,在规定期限内持迁移证件向当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掉迁移证件。规定期限为:原籍在城市的,三天以内,原籍在农村的,十天以内。
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第1款
公民迁出本户口
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