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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清算的基本有哪些程序

更新时间: 2022-06-07 16:13:54
律师解答
一、成立清算组。
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三、破产财产分配。
四、清算终结。
五、注销登记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
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
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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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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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次阅读 202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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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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