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是指:受扶养人(公民)和扶养人之间订立的关于
抚养人承担受扶养人的生死养葬义务,受扶养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协议。
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符合以下条件时,也可以解除。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解除,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一方当事人的情况发生变化(包括遗赠人另有亲属扶养或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如果遗赠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应对扶养人已尽的义务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偿,如系扶养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一般不给予扶养人经济补偿。
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
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者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