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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和划分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2-06-07 10:50:19
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认定原则包括:
行为责任原则;
因果关系原则;
路权原则;
安全原则;
结果责任原则。
责任认定标准为: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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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开

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开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交警开具事故认定书需要以下材料:

一、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照,行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

二、如果需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的报告单;

三、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或证人的笔录。

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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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6次阅读 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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