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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去逝后公证

遗嘱去逝后公证
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 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需要注意的是,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
2024-02-29 17:39:15 已帮助266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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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逝有遗嘱继母能卖房吗

继承人持有死者合法遗嘱,可以由当事人持有死者遗嘱,死者死亡证明,婚姻情况证明,死者名义房产证,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住房所在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手续。


取得继承公证书之后,当事人再凭以上手续证件和继承公证书,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继承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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